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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会议
Thu Apr 27 10:54:28 CST 2017

 

4月25日,我校在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校长姜虹,党委副书记罗念潮、副校长林丹明出席会议,教务处、研究生院、监察审计处、创新创业研究院负责人及各学院(书院)书记、辅导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喻洪主持。

 

今年2月份,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新修订的《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会上,林丹明副校长介绍了学校在《规定》颁布后已开展的前期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与会人员审议通过我校关于《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日程安排及任务分解安排,并就实际问题展开讨论。

 

姜虹作了总结讲话。她指出,《规定》是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总纲性要求,学校应以此为基准,按照“有则修订、无则制订”的要求开展修订工作,体现和落实立德树人、创新创业、学生权益保护等各项内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贯彻实施,更好的完成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这一根本任务和使命。

 

文/学生处章桂华 图/学生处  责编/曾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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