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友会简介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母校近况
校友会刊物
校友捐赠
常用下载
《汕头大学章程》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准公布
Tue May 26 02:53:18 CST 2015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8号)文件通知,《汕头大学章程》于2015年5月4日获广东省教育厅核准。通知要求,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的纲领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均规定学校必须有办学章程,制订出台大学章程是学校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对学校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汕头大学章程》的起草和制定,历时近5年。专家组从校情出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历经数次修改,力求《章程》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据悉,早在2011年9月,学校就成立章程制定工作小组,全面启动《汕头大学章程》撰写工作。2014年11月,学校正式成立汕头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从2012年至今,汕头大学章程文本8次提交校领导会议讨论,及时解决章程制定所遇到的问题。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学校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2012年12月汕头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专门就《汕头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讨论,章程制定工作小组也根据教代会审议意见对章程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2014年6月,《汕头大学章程》提交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并组织教工代表讨论修订。在2014年12月的汕头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上,修改完善的《汕头大学章程》(草案)再次提请会议及与会代表讨论修订。2013年4、5月,我校就《汕头大学章程》分别征求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杨伟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蒋凯教授等专家的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完善。2014年6月份,《汕头大学章程》在校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校内外各方意见。

 

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汕大章程文本,学校还聘请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谈松华教授团队全面审核汕大章程文本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动汕大创新学校治理体制机制,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2014年12月26日,根据汕头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讨论情况,《汕头大学章程》得到了进一步修订,并经校领导会议、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在校内公示完毕,报广东省教育厅申请核准。在按照省教育厅核准委员会评议意见进行完善及解释后,《汕头大学章程》提交学校第四届第五次党委全委会讨论审定,再次提交省教育厅核准。经广东省教育厅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汕头大学章程》予以核准。

 

附:《汕头大学章程》内容链接

                                      
                                                              

(新闻中心)
 

 

汕头大学 | 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 | 校友龙卡 | 网站管理 | 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