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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在汕大举行
Fri Apr 25 00:55:50 CST 2014

 

4月18日至20日,由全国MPA教指委主办,汕头大学承办的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在汕头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来自全国MPA院校的60多名任课教师参加了研讨会。

 

19日上午举行了开幕式,由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MP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闫志刚教授主持。汕头大学副校长乌兰哈斯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MPA教育中心主任Michael PALMER教授,全国MPA教育委员会委员姜晓萍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北京大学社科部副部长、法学院王磊教授出席了会议。

 

乌兰哈斯教授代表汕头大学致欢迎词,向参加本次研讨会的督导、专家和教师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此次全国MPA课程研讨在汕头大学召开,是对汕头大学的信任。汕头大学的MPA教育起步较晚,从最初的创办到现在的日益成熟,都得到了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对到场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姜晓萍教授发表讲话,她表示中国从2001年开始着手MPA教学培养,截至目前已经有221所院校开展MPA的教学。她认为汕头大学法学院既有法学专业,又有公共管理专业,这种有机的结合非常适合承办此次以“宪法与行政法”为主题的研讨会。之后,姜晓萍教授为姜明安教授、焦洪昌教授、王磊教授、Michael PALMER教授颁发“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授课专家”聘书,宣布此次培训活动的开始。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姜明安教授、焦洪昌教授、王磊教授、Michael PALMER教授分别作了“《宪法与行政法》教学指导纲要研讨”、“中国宪法发展与实践的研讨”、“《宪法与行政法》案例(事例)教学示范”、“从域外视角观察中国宪法”的专题讲座。作为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纲要的编写者,姜明安教授对该门核心课程的内容重点、课程特点、课程目标、课程类别、五个需要着重处理的关系进行详细和全面的介绍;焦洪昌教授重点阐述了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现行宪法的认知问题、宪法效力问题、宪法制裁手段以及监督宪法的实施等问题;王磊教授则通过案例精彩地阐述了言论自由和平等权;Michael PALMER教授从比较的视角出发,提出了若干能够更好地推进中国宪政进程的建议。四位专家精彩的演讲和生动的授课方式博得全场阵阵热烈的掌声。在分组讨论过程中,各位学员踊跃发言,对MPA“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的教学目的、学时安排、授课方式以及教学特点等方面进行热烈讨论,并得到专家的具体回应。在自由发言和交流环节,专家与学员之间进行热烈的讨论互动,精彩纷呈。

 

20日下午的结业仪式,由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执行所长、法学院邓剑光教授主持。首先,姜明安教授表达了对汕头大学法学院,全国MPA教指委委员,授课专家和参会教师的感谢,同时表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可以互相沟通、互相学习,并对“宪法与行政法”教学的适应性调整有重要意义。接着,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姜晓萍教授用三个词来总结这次大会:低调、精彩、有内涵。低调源于这次研讨会体现出来的各种务实作风;精彩源于各位老师的提问和专家的精彩讲述;有内涵源于这两天讨论了宪法、行政法和公共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学到了很多知识。她强调努力培育公务员法治的理念,肩负法治中国是每个MPA老师的使命。最后,姜晓萍教授为此次参加研讨会的老师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为期两天的师资研讨会成功落幕。

 

(法学院)
责编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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