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在北京召开“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工服务及能力建设合作项目”新闻发布会。该项目是由李嘉诚基金会资助2000万元人民币,与民政部合作实施服务贫困人群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将以浙江、山东、安徽、重庆为重点、面向全国开展示范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政策研究与倡导。共100个项目扎根100小区,每个重点示范项目拟资助20万元,其它小额创新项目拟资助10万元。
该项目力争达到四个目标:第一,推动改善受助人群的生活境遇、健全社会支持网络。项目将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人群、老年群体为重点,以小区为平台,以购买民办社工机构服务为主要方式,广泛开展示范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带动改善受助人群的生活境遇,提升受助人员的发展能力,推动建构人性化的专业社会支持与保护网络。第二,推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项目将引领带动相关社会工作人才强化专业服务理念、累积经验、掌握方法、提升能力。引领带动相关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提升项目策划实施、机构运营管理、资源整合应用、专业服务提供等方面能力。第三,推动建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项目将在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领域,遴选若干服务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的专业机构,通过行动研究的方式,逐步制定一批指导性、操作性、专业性强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推动建构符合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第四,推动探索社会工作服务新机制。支持项目实施地区社会工作服务由行政性向专业性、社会化方向转变,由临时性、经验性服务提升为长久性、常态化、可持续的制度安排,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购买、社会组织运作、专业力量支撑、信息技术平台支持的新型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范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该项目集项目服务、人才培养、政策标准研究“三位一体”。
实施示范性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以医疗与精神健康服务、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困境老人服务等领域为重点,扎根100个小区,支持10类社会急需、创新性强、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约20万贫困人群。申请条件:第一,申报机构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第二,申报机构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提供地方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财务部门的经费配套承诺证明,获得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经费;申报项目具有重大创新与示范作用的,全国项目办公室经评审后可不要求资金配套;第三,申报机构必须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团队,其专职工作人员中具备社工学历或社工资格证书的人数不低于30%;第四,申报机构必须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第五,申报机构必须有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申报时间从2014年2月10日起,截至2014年3月10日;实施期限为2014年7月初至2015年12月底。
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获资助项目人员、承担省市民政人员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为主,依托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直接为1500余名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提供能力建设。
开发应用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网络平台。开发基于一线服务经验的APP应用程序软件,成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口袋大学”;开发各类型社会工作服务共10套在线培训课件。
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与标准研究。主要包括一是标准研制。研究制定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小区、医务等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以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编写、案例编写、需求评估、成效评估等规范,推动建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二是政策研究。研究制定《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小区矫正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三是社会倡导。通过不定期举办政策研讨会、公众及学术交流会、政策咨询会等方式,提高社会工作政策与标准的科学性、前瞻性与有效性。
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必须做好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技术支撑。正在研究开发“示范性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一套集合信息收集、查询以及需求征集与项目申报、审核、立项评审、公示、执行监管、远程督导、财务审计、绩效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系统,形成示范性服务项目覆盖地区的社会工作基础数据库。二是突出专业督导。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办将举办在线或集中培训。在项目实施中,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督导,同时定期交流与推广项目实施经验,提升项目实施成效。在项目结束后,将组织举办评估与财务审计培训。三是突出行动研究。在100个社工服务项目中,专门列出20个重点示范性项目,要求项目承接机构与高校、研究机构和有关研究团队合作,开展服务标准研究,探索形成一套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规范。四是突出多方参与。通过资金配套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带动建立地方财政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通过购买项目方式,鼓励广大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人才参与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委托方式,鼓励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参与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通过建立专家委员会方式,组织专家参与项目立项评审、执行监督、专业培训、标准研究与绩效评估;通过举办公众交流会、政策咨询会等方式,鼓励广大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参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设计实施与相关政策、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李嘉诚基金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