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至9日,汕大法学院在学术交流中心举办“新时期基层调解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
在8日上午的开幕式上,汕头大学副校长王伟廉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彭文浩(Michael Palmer)教授致欢迎词。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蒋惠岭副主任、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处尹祝平处长、厦门大学法学院齐树洁教授作为嘉宾致辞。受邀出席开幕式的还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仲裁委的代表。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包括国内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研究人员,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实务人员50余人,会议还邀请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的多名专家。研讨会共收到论文43篇,范围涉及法院调解的维度和限度和创新、人民调解、诉调衔接和“大调解”以及行政调解等方面。37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演讲。
彭文浩教授在发言中说到,自2011年1月1日实施的人民调解法,将加强基层的纠纷解决系统,是中国传统式纠纷解决的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能够帮助法院工作者更好地处理棘手的案件。同时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举措,有助于改善社区调解成为易于使用的、有效的措施,并授予公民调解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法官则从立法、政策、司法改革、学术研究以及调解实践等五个方面说明,在此时此刻举行基层调解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不仅是适宜的,而且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汕头大学法学院和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把多元纠纷解决研究作为优先发展的学科,在行政管理硕士专业专设了多元纠纷解决方向,法学专业也开设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并成立了长江谈判及争议解决中心(CKND)专门推广非诉诉纠纷解决课程的发展。
(法学院)
文稿/ 邓林强
摄影/ 陶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