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大学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确定为“全省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这是我校继2007年被确定为首批广东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9年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进展,是省知识产权局对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近年来,学校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以首批广东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一套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完善了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取得显著的业绩。三年来,专利申请的数量每年平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专利申请的质量也显著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在75%以上;专利转让取得新突破,共有9项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实施。同时,学校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在全校学生中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成立学生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等,在师生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作为全省确定的首批10个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之一,学校将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育、保护、创造和成果推广工作,做好全省知识产权示范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积累示范经验,为全省、全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贡献。
科研处 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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