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汕头大学党委中心组在行东311会议室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校党委书记宋垚臻,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徐小虎,校党委副书记罗念潮,副校长李丹、林丹明,医学院党委书记石刚刚以及学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纪委、党政办、组统部、宣传部、学生处负责人,社科部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等参加了学习。
罗念潮和宋垚臻先后在会上作中心辅导发言。罗念潮从内容、创新点和重要意义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他指出,中央此次修订《准则》,明确提出了8项“禁止”和52个“不准”,充分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构筑了一条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宋垚臻在发言中强调,《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简要阐明了《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特点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学习和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记者 叶楠楠
摄影 刘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