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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的通知
Mon Mar 18 11:27:03 CST 2019

学院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是一个的学院重要的标识,是办学历史和精神内核的重要载体,为加强文学院文化建设,凝练文学院精神,塑造文学院的良好形象,经文学院研究决定,现开展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有奖征集活动, 具体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及文学院校友

二、征集要求

1、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作品征集要求

(1)形象标识(Logo)应贴合文学院的特色内涵(可参考附件),风格简洁明朗,寓意贴切准确,便于识别记忆,推广传播;

(2)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不超过300字word文档,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和寓意;

(3)作品电子稿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使用jpg、psd等常见格式文件;

(4)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2、文学院院训要求

(1)院训应结合学院特色和发展目标,立意明确,体现文学院办 学特色、精神风貌、文化底蕴; (可参考附件);

(2)对称工整、言简意赅、便于铭记,字数4、6、8为宜;

(3)以word文档形式撰写院训,同时需附不超过300字相应释 及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4)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单独参加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投稿或院训投稿,也可以同时参加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的投稿。

2、参赛者请在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投稿到邮箱zwzhou@stu.edu.cn,并在稿件最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学生注明班级学号、学院校友注明XX专业XX届)、电话及其他个人资料。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姓名)--文学院形象标识(Logo)/文学院院训征集。

3、所有投稿作品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文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一经确定,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文学院享有、确定,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文学院将对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各1名,入围奖各3名,评奖结果将在汕头大学办公信息网和校友主页上进行公布。

2、文学院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其他事项

活动联系人:周志维,zwzhou@stu.edu.cn, 0754-86503343,如有疑问,可电话或邮件咨询。

 

附件:文学院概况、办学特色及育人体系(仅供参赛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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