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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友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Thu May 24 16:13:30 CST 2018

各位校友:

你们好!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校友工作办公室、创业学院等将组织我校校友参加比赛。欢迎符合条件的校友报名参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校友参加初创组与成长组的比赛。

初创组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比赛奖励

1、创业学院将推荐优秀参赛企业入驻当地创业园,协助申报各级各类政府资助补贴;

2、校级初赛成绩前20%的企业,创业学院将与企业建立“汕头大学创业学院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3、省赛设置设24个金奖,32个银奖,64个铜奖,在省级比赛中获奖的企业,创业学院将聘任企业负责人(校友)为创业导师。

四、报名方式

有兴趣参加比赛的校友,请在6月1日前,发送邮件至luolie@stu.edu.cn 。邮件名为“报名参加互联网+创业大赛”,邮件内容为“负责人项目+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届时,创业学院将与参赛项目进行联系,衔接报名和参赛等事宜。

联系人:创业学院 罗老师   联系方式: 0754-86502255 13829611020

 

汕头大学创业学院

汕头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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