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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Mon Jun 26 08:16:45 CST 2017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6-26 09:24:35
http://www.gdjct.gd.gov.cn/zhyw/51984.jhtml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汕头大学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汕头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校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学校党委完全接受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巡视整改以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部署落实各项巡视整改任务,目前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5项问题,已完成12项,部分完成整改13项,长期坚持21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学校党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校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精心部署,落实任务

 

学校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推进合和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认真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问题,共制定91条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于4月底整改到位;对需要专项整治、持续用力的问题,要求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对分管部门的整改领导责任。按照整改台账所列清单内容,定期更新进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问题线索,按要求进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向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上报。目前17件问题线索了结7件,初核7件,缓存3件。

 

(四)建章立制,着眼长效

 

学校党委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和出台《汕头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三方面25个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对“党委履行政治领导和政治保障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地位严重弱化”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校党委履行政治领导和政治保障职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学校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把握学校党建工作的方向,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

 

二是着力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抓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建设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

 

三是完善党委常委会决策议事规则。今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校领导分工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年度预算、机构改革、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职务评聘、薪酬考核等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是建立健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党政职责分工,确保二级单位党组织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治领导作用。

 

五是确立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二级党组织的地位。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大部制单位职能。组宣统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合署办公,监察审计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合署办公。理顺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关系,明确二级党组织职责,在学校主页上增设二级党组织架构图。

 

(2)关于“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

 

一是收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文件,马上传阅或在一周内开会传达并部署相关工作,遇紧急情况即时开会传达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有关上级会议精神,必须在一周内开会传达并部署相关工作,紧急情况时立即开会传达并部署相关工作。在寒暑假期间,如果会议精神不是涉密的,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即时传达,如果是涉密,视情况及时妥善应对。

 

(3)关于“校长负责制”被异化为“执行校长负责制”问题

 

一是在学校组织结构图中明确执行校长地位。

 

二是对学校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必要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校长、执行校长的职权和责任。

 

三是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校长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执行校长在校长授权范围开展工作的规定。

 

2、对“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制度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职责虚化”问题

 

一是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今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落实校党委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干部人才工作的具体领导。成立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进行调整,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问题。组织、人事部门每学期至少一次向校党委常委会专题汇报选人用人和人才工作方面情况。

 

三是修订《汕头大学学术单位负责人聘任办法》。学术单位负责人招聘、选任和考核时遴选委员会委员中增加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学术单位负责人选聘事项由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汕头大学学术单位负责人聘任办法(修订意见稿)》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2)关于“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问题

 

一是建立良好的人才工作机制,实施灵活的人才策略。树立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开放的人才观念,为人才培养和引进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调整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主要领导成员,把党管人才原则落到实处。配合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学校人才发展战略,在学校层面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人才引进动态跟踪机制,督促和加强学校的人才引进工作;针对学科发展分解任务,建立人才引进二级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

 

三是提高招聘教师待遇,增强人才吸引力。定期调研人才竞争情况,有针对性调整我校的教师招聘薪酬、科研启动费、房屋补贴费等标准;修订《汕头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提高博士后薪酬标准。

 

四是加大我校人才需求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拓宽招聘广告发布平台,吸引全世界的优秀学者。除了在国内外媒体发布招聘教师启事外,运用新的媒体和手段,达到最大的推介效果。

 

五是优化人才引进流程,提升人才引进效率。将人才引进的校外专家评审流程下放到学科层次,加快考察过程。学校师资建设工作委员会每月最后一个周四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情况召开紧急会议,即时讨论有关人才引进申请。对高端重点人才,特事特办,落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进制度。

 

六是制定出台《汕头大学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汕大发〔2016〕164号),优化薪酬结构,建立薪酬调整机制。

 

七是提高在校优秀教师薪酬水平,包括对纳入汕头大学优秀人才计划的人员提供优秀人才津贴,对获得校外各种人才头衔的教师配套校内人才津贴、对聘期考核表现优异的教师提高续聘薪酬等,稳定核心师资队伍。

 

八是加大对青年教师引进和培养的力度。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汕头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汕头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方案。遴选汕头大学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优秀青年人才津贴。对入选各级人才项目的优秀青年人才,学校提供配套支持措施。将优秀的青年人才送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深度培养。

 

(3)关于“绩效考核重行政轻党群”问题

 

一是近几年绩效考核结果反映,党群系统人员考核与非党群系统人员考核,优秀及超越期望等次均按15%的比例选出。问题主要在于获“非常优秀”等次人员相对比较集中。在今后绩效考核工作中,适当考虑平衡问题,全面调动积极性。

 

二是党群系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单列考核。学校已在上一个年度考核中,将党群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单列考核。今后人事处制订绩效考核方案,须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3、对“意识形态的引领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校党委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定期研判学校意识形态情况,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制订《汕头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预案》,提前防范,堵住风险点。

 

二是党委宣传部加强对出版社、学报编辑部、《华文文学》编辑部等单位的管理,今后将对出版计划、营运过程及部门负责人、编委、编辑的选聘工作进行政审把关。

 

三是成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六项责任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汕头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制订《汕头大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细则》,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和网络舆情管理工作。

 

(2)关于“防范宗教渗透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发挥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防止宗教组织以志愿服务、心理辅导等为名义拉拢学生入教。

 

二是每学期至少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一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站、新媒体等阵地,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

 

三是保卫部门加强校园综合防范,加大治安巡逻力度,防止外来人员出入学生宿舍或在校园内开展宗教活动。党委统战部协同各党总支对校内宗教活动相对活跃人员进行教育管控,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4月17日前党委统战部与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已与有关人员进行谈心提醒活动。

 

四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党委宣传部会同各学院党总支与有关研究单位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做到“早了解、早掌握、早预防、早布置”。文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全球中心等单位应把每年活动计划提前上报文学院党总支和学校党委宣传部;讲座、论坛等社科类活动必须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未按规定审批的论坛、讲座等社科类活动皆不得举办。

 

五是加强相关工作管理。在外籍教师的入职教育中,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向他们宣讲我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外籍教师签订工作合同时,人事处明确告知其有关条款内容,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能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一旦违反,要按合同规定处理。学校人员外出参加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学术活动,必须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党委统战部审批。境外人员来校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报汕头市委宣传部同意。学校统战、保卫、外事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经批准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的外来人员在校期间处于可控状态。对未经批准擅自邀请的人员参加学术活动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是建立防范宗教渗透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统战部牵头,党办、党委宣传部、科研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保卫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各学(书)院党总支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校园传教渗透的动态情况,协调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

 

七是完善《汕头大学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校园内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对“党组织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支部‘三会一课’严重残缺”问题

 

一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全校基层党支部应于4月底前建立党小组,由党委组织部跟踪落实基层党支部建立党小组的情况。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定期检查机制,每半年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一次检查。

 

四是6月份前制订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规程。

 

(2)关于“个别党支部名存实亡”问题

 

一是4月底前,组宣统办公室对全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将情况上报校党委。

 

二是4月19日,校党委分管领导对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

 

三是4月底前完成“名存实亡”基层党支部整改工作,调整“名存实亡”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建立党小组。

 

(3)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一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二是校党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与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相结合。

 

2、对“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组织换届超期严重”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汕大组字〔2016〕11号),组织基层党支部进行换届,目前全校81个基层党支部已于2016年12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按照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学校拟于今年完成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组织学习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以后学校基层党组织将按期进行换届。

 

(2)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做好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二是充分发挥党校作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落实入党前谈话制度。

 

三是4月19日,校党委分管领导对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

 

四是工学院党总支和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深刻反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和整改报告上报校党委。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6月底制订《汕头大学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一对一”落实到人,6月底前完成全校流动党员的处理工作。

 

(4)关于“2016年6月前党员普遍存在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问题

 

2016年11月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6月底前制定党费收缴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规程。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对“党委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党委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把握核心要义。校党委中心组本年度增加意识形态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学习内容。

 

二是强化意识。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同时强化自身党员身份意识,在党风廉政方面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

 

三是落实制度。严格执行《汕头大学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汕头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和《汕头大学基层党组织十项制度》。

 

(2)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一是落实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3月下旬,各单位完成对本单位风险防控工作的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4月中旬,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对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初审,提出反馈意见,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风险点、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防控措施进行完善。

 

二是建立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规范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程序和方式。主要内容是对党和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是突出重点。围绕工作部署开展定期督查,围绕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开展日常督查,围绕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督查,重点督查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难事、急事。

 

四是注重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确保督查质量和效率。

 

五是务求落实。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督查督办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对“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一是校纪委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121件信访件进行重点复查。主要有:第一、对个别同志出入境情况进一步开展调查;对医学院某附属医院接受药商捐款举报进行复查;对上级纪委新转来的信访件线索进行初核。第二、对医学院某同志反映2011年度考核评定等级存在依据事实不准确进行复查。经校纪委全委会2016年12月8日会议研究,建议医学院对某同志2011年度考核重新进行评定。2016年12月12日,医学院年度考核委员会重新审核了某同志2011年度考核情况,经医学院院务会讨论,同意医学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考核意见,变更了考核结果,并通知当事人。

 

二是对2013年以来处理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复查。校纪委对此前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的情况进行复查,对处理、处分存在问题的情况予以纠正。

 

第一、要求医学院纪委对某附属医院科教科负责人违规多次用科研管理经费购买购物卡、高档礼品行为重新审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2017年3月29日,校纪委按规定对某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违纪案件向教育厅纪检组移送审理。目前因发现新的违纪线索,已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报告,现正抓紧进行补充调查中。

 

三是加强案件审理、线索处置管理。校纪委制订《关于明确医学院违纪案件审理权限和及时报送干部职工接受司法机关、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情况的通知》、《关于试行校内各有关单位向校纪委报告违纪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通知》,并公布实施。

 

四是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置。校党委要求医学院党委结合换届按规定在设党委的附属医院设置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及专职纪委工作人员;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目前工作正持续推进中。

 

五是加强与市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沟通联系,定期交流问题线索信息,形成合力,加强对医学院系统监督执纪工作。

 

(2)关于“问责处理不力”问题

 

一是校纪委对医学院科研处原负责人违反国家保密规定评审标书、私占公物等问题所做的处理进行复查。第一、学校将对医学院科研处原负责人违反《国家自然科基金委员会关于评审工作的保密规定》的处理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醒有关人员引以为戒;在评审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和《汕头大学学术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第二、医学院建立相关制度,对引进人才和博士后进站后所需配置家具做统一规定。

 

二是对巡视组反馈中涉及医学院问责处理不力的相关案件重新复查。2017年4月11日,医学院纪委召开会议,决定对附属医院某同志立案调查,并报校纪委和医学院党委。4月18日,医学院党委会通过了对附属医院某同志立案调查的决定,目前正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问责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3、对“医学院系统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截留挪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问题

 

一是医学院主管院领导、执行院长和时任党委书记在医学院专题院务会上做公开的自我检讨;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全额补发2012级、201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此项工作在巡视期间发现问题后马上组织实施。截止2017年3月17日,符合补发学生助学金条件的2012和201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已全部补发完毕。

 

二是医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对下属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

 

三是医学院领导指示计财处和研究生科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2014年至2016年国家拨款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除已补发的2012级、2013级研究生外,尚有2008级、2009级和2010级本硕七年制研究生的国家助学也未按规定发放。2017年4月18日,医学院领导班子会决定,全部补发。目前正在落实补发工作。

 

四是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医学院研究生科于2016年12月26日制定《关于印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规范研究生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计财处对到账款项的认领手续及处理程序加以规范。

 

(2)关于“违规超标准接待和发放补贴”问题

 

一是对2013年以来违规超标准接待和发放补贴情况进行核查。经查某附属医院于2013年5月7日,购买价值8100元的6瓶茅台酒用于工作接待,属使用高档酒公务接待行为。2013年11月,医院在建业酒家招待“广东省乳腺癌诊断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专家,用餐人数23人,共8381元,属使用高档酒和超过标准公务接待。以上违规行为,校纪委已对责任人立案调查,正在处理中。

 

2014年1月,某附属医院给中层以上干部发放春节慰问金,共发放99人,总计700660元。针对以上行为,医学院党委成立由学院纪委牵头,人事处、审计室、计财处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医学院党委及各附属医院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了《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各部门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财务部门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有关附属医院制订公务接待、用车、差旅等规定,强化监督。

 

(3)关于“冒用科研管理费项目违规送礼”问题

 

一是对2013年底至2015年6月期间支出的科研管理费情况进行核查,共发现某附属医院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原始凭证161张,合计资金84312元。医院已向相关责任人追回全部违规资金。

 

二是完善制度,阻塞漏洞。针对科研管理费管理缺乏规定,使用不规范甚至违规使用的情况,2016年9月,医学院制定《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管理费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科研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分配、用途、审批报账和管理责任等规定。

 

三是责令某附属医院深入整改。某附属医院已出台有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等文件,从制度上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4、对“执行组织纪律和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出国审批把关和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3月 27日,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06〕10号》,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

 

二是4月19日,校党委分管领导对近年来未如实申报出国(境)事宜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4月18日汕头大学党委常委、医学院党委书记对医学院近年来违规延期滞留在境外时间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大组字〔2015〕4号),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证件的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关于公布汕头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大发〔2014〕103号),坚持把好审批质量关,完善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扎实完成因公出国(境)管理任务。

 

五是加大力度进行因公出国(境)政策宣传,外事部门每个学期发送相关信息给全校各部门领导及外事联络员,并要求协助做好外事政策宣传工作。

 

六是外事部门主动加强与重点出访部门业务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2)关于“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3月27日组织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强调纪律要求,使填报对象明确填报要求,知晓填报纪律。

 

二是严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初审关口,提高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规范度。

 

三是4月19日校党委分管领导对近年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干部高度重视,对党忠诚,按照规定认真如实填报个人报告事项。有关干部逐一表态,表示要提高认识,认真填报个人报告事项,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3)关于“一把手”任命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汕头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规范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凡提四必”有关规定,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新选任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因私出国(境)清查等专项监督工作。

 

三是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学校党委对“一把手”提拔任用工作深刻反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人用人,今后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实行倒查问责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定力,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不忘初心,忠实履职。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校党委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担当,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落到实处。

 

(三)继续抓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学校党委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检查整改成效。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负责单位严格推进落实。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水平。下大力气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重点梳理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意识形态的引领和管控,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组织活动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六)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4)86503488 ;邮政信箱:(515063)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o_zzb@stu.edu.cn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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