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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汕头大学第五届“校友杯”羽毛球赛的通知
Sat Oct 01 07:11:59 CST 2016

汕头大学各地校友会:

汕头大学第五届 “校友杯”羽毛球赛将于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在东莞举行,请各地校友会积极组队报名参赛,报名方式详见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汕头大学第五届“校友杯”羽毛球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为加强与各地校友联系,凝聚校友与母校的感情,关心母校发展,支持母校建设,关爱在校师弟师妹。弘扬李先生倡导的“爱校如家、建设汕大”的精神,特举办汕头大学第五届 “校友杯”羽毛球赛。

二、比赛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  13:00开始

三、比赛地点: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李永波羽毛球学校(国家队训练基地)

四、主办单位:汕头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汕头大学东莞校友会

五、参加单位:

凡汕头大学校友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报名时以校友分会为单位,如人数不足可邀请其他分会的校友组队,报名队数不限。汕大教工羽毛球队和汕大学生羽毛球俱乐部队可报名参加。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项目:男女混合团体,出场顺序为混双、男双、女双、混双、男双。

2、参赛条件: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均可报名参赛。

3、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参赛队数情况,采用单循环赛;或采用先分组单循环赛,决出各小组名次,再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

(2)每次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打满五场,每次团体赛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场比赛,不允许运动员兼场。

(3)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场比赛采用30分一局制,先得30分的一方胜该场比赛,一方15分时交换场区,间歇2分钟。

(4)每次团体赛前10分钟到裁判组交换出场名单,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未交出场名单者以弃权论。

(5)每场比赛运动员须提前到指定场地报到,如果第一场比赛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者以弃权论,其它场次超过上一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未报到者以弃权论。

(6)团体赛交换名单须一式两份,由裁判组主持交换,一份交给裁判组,另一份交给对方。裁判组不负责审核名单,如果运动队填错名单或不符合规程要求,判该队该场弃权,以0:30负计算成绩。

七、奖励办法:奖励第一名冠军杯一座。

八、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可报男、女运动员10至12名(其中,男不少于6名、女不少于4名)。报名表电子版请发至徐汶老师邮箱:wxu@stu.edu.cn,电话:13502934633。

报名分两批次:

  1. 第一批报名:全部运动员属于同一个校友分会的参赛队请于2016年10月16日前报名。
  2. 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足需要与其它校友分会组队的参赛队请于2016年10月17-23日报名。

九、报到办法:

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联席会议,参会人员为组委会成员、裁判长、各队队长,会上进行抽签;各参赛队运动员须在13:00准时到开幕式,当天13:30开始比赛。

十、经费:

1、承办单位负责选派裁判员,安排比赛场地、比赛球、饮用水、奖杯1座,宴请一餐(如有非运动员计划出席聚餐,请提前通知承办单位,以便订餐,并自理费用)。

2、各参赛队自理交通和食宿等费用(承办单位协助预订住宿酒店,各参赛队也可自行联系住宿酒店)。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汕头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附件:第五届“校友杯”羽毛球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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