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友会简介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母校近况
校友账号
校友会刊物
校友捐赠
常用下载
在磨炼中充实自我——记汕大校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副庭长刘清松
Sun Dec 12 13:07:00 CST 2004

    这是一个认真单纯、执着追求的人,有着夸父逐日的勇毅和坚忍,三十而立之年刚过,便担任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成为广东法学界一名后起之秀。
    他就是汕大87届毕业生刘清松。
  “汕大赋予我许多……”
  “今日我以汕大为荣, 明日汕大以我为荣 ”是一句能激起汕大人无限遐想的口号,刘清松也不例外。回想起汕大美好的四年大学生活,他由衷地说:“汕大赋予我许多……”
  刘清松,1965年出生于粤闽交界的广东饶平一农家。1983年,年仅18岁的他带着无限的青春梦想,考入了粤东高校明珠——汕头大学法学系,那年汕大刚开始招生,他便成了汕大首批学生。
  在校期间,刘清松品学兼优、积极活跃,书本是他亲密的伙伴,寒冬酷暑, 漫漫长夜,青灯孤影,刘清松一头扎在书堆里,攒下了十几大本密密麻麻的笔记。他悟出一个道理:处处留心皆学问,生活中到处是哲学。1987年,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7月毕业分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正是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后来的工作作了铺垫,才使他很快进入“角色”,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熟练的法官。
  在磨炼中充实自我!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有些善于吃苦的人会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最终厚积薄发。刘清松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应该说,这是一份令人羡慕又责任较大的工作,刘清松并不沾沾自喜,而是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工作后便下放基层法院、乡镇人民法庭锻炼工作一年。“是金子终究会发光的。”这一年“镀金”所获得的经验便是一笔丰厚的财富。
  从刘清松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的风范。他负责的民庭内勤指导组担负着全庭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的立案工作,接待处理全省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的的申诉上访,批复全省中院的民事请示案件和其它事项等等,可以说工作量非常大,事无大小,极为繁杂,压力也很大。但是,刘清松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比起一些人好高骛远,只热衷于标新立异,不屑于做那些看似微小的事情,这是最好的对照。六年来,刘清松共主持讨论自己承办或组里其他同志承办的案件 400多宗;协助庭长对下级法院前来口头请示的案件和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参考意见500多件次;常任庭务会讨论本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下300宗……
  正是由于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刘清松多次受到组织的表扬嘉奖,荣获省法院1991年度、1993年度、199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4年和1999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7年被省法院授予“杰出青年”称号,其领导的内勤指导组也集体获得“三等功”、“先进科组”、“优秀党小组”等荣誉。
  不是老师胜似老师。
  刘清松喜欢一句话:“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写文章。”
  正是如此,刘清松时刻不忘自己是农民之子,自觉设身处地关心群众,体会群众的难处,加之他性格正直、有正义感、不虚伪,不刻意隐瞒自己的思想,团结同志,有协作精神,与同事关系融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组织上没有接到任何群众、当事人关于他的投诉材料。 
  尤其难得的是刘清松还刻苦钻研,在业务上精益求精,有较强的分析、综合、研究能力,他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善于积累、勤于思考,先后撰写了一批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好的论文发表在 《人民司法》、《法律适用》 等国家、省级刊物上,此外还有两篇论文分别在最高法院举办的第三届、第五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上获二等奖。
  此外,刘清松还乐于为教育培训工作出力,时常抽出时间归纳、总结、论证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或典型经验,并应本院或各市中院之邀为各种培训班讲课或作专题讲座,包括全省新任院长培训班、民庭、房产庭庭长的培训班等,受到听众、学员的普遍赞赏。

(方光明)

汕头大学 | 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 | 校友龙卡 | 网站管理 | 数据管理